福建省高級技工證怎么考

高級級 *** 證,是在人保部報名,然后考試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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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工學校畢業(yè)生或其他持有《中級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畢業(yè)或持證后具有本工種工齡滿5年以上;

(2)具有對口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本度專業(yè)工齡滿4年以上;

(3)具有對口專業(yè)助理工程師以上職稱,本專業(yè)工齡滿3年以上;

(4)具有對口專業(yè)助理講師、中等職校二級實習指導教師以上職稱,本專業(yè)工齡滿3年以上。

2016年福建省農業(yè)經濟師高級職稱評審條件

2016年福建省農業(yè)經濟師高級職稱評審條件:

申報評審時應報送福建省高級職稱報考的材料

1、設區(qū)市或省直廳、局、總公司職改辦出具的委托評審函1份(縣屬單位的參評人員須注明)。

2、《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4份福建省高級職稱報考,復印件無效。

3、任現職以來近5個年度的《福建省經濟專業(yè)人員考核登記表》各1份。

4、《申報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一式30份。(要求一律用A3復印紙打印并加蓋所在法人單位公章)。

5、任現職以來獨立撰寫并已正式發(fā)表的與申報專業(yè)一致的論文2篇(學歷破格者,以論文申報要提供4篇并復印2篇),在縣屬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可以提交2篇未經發(fā)表、但獨立撰寫具備相當水平的論文或專業(yè)技術工作總結。作為送審的論文應復印一式2份。(要求不體現作者姓名與單位、不要蓋章)

6、應提交的證書、獎狀等證明材料:

1)學歷證書(函授及黨校畢業(yè)者應有最初學歷證書)福建省高級職稱報考;

2)現任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3)現任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書;

4)任現職以來近5個年度中每個年度繼續(xù)教育滿72學時的證明;

5)任現職以來能反映本人專業(yè)技術水平、業(yè)績、貢獻方面的證書、獲獎證明各1份(統(tǒng)一用A4紙復?。错樞蜓b訂成冊。

7、破格申報者,應符合閩經貿培訓[2003]298號文件規(guī)定的申報條件,并按學歷或資歷破格的不同申報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應提供原件),同時在簡明表備注欄中注明符合文件的破格申報條款。

8、選優(yōu)申報者,應符合閩職改字[1995]24號文件,并在簡明表及委托評審函上注明,同時附身份證復印件1份。

上述申報材料的復印件(除論文外),均需經上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查驗原件后,統(tǒng)一在復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復印并加蓋主管單位職改辦或人事部門公章。

[福建省]福建省高級職稱報考,福建省高級職稱報考條件要求

教師評副高有哪些條件?

 新福建省高級職稱報考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中,沒有副高職這一職稱,只有正高級、高級、一級、二級、三級教師職稱。副高職這一職稱只出現在舊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標準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條件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中小學教師隊伍,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教師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fā)〔2011〕98號)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標準條件。

第二條 本標準條件適用于參加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的福州市(含省屬單位)、廈門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及教研、電化教育、校外教育機構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在職在崗人員。

第二章 基本條件

第三條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擁護中國 *** 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于人民教育事業(yè)。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yè),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凡出現《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考核辦法(試行)》關于師德“一票否決”20種情形之一的,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偽造學歷、資歷、業(yè)績,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并從下一年度起2年內不得申報。

第四條 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專業(yè)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

第五條 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積極承擔班主任等教育教學工作,完成規(guī)定的教育教學工作量,任現職以來年度績效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年度績效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順延1年且當年不得申報。

第六條 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心條件。

第七條 按照《福建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條例》的要求,結合所從事的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完成規(guī)定的繼續(xù)教育任務。

第八條 城鎮(zhèn)中小學教師晉升中、高級教師應有農村學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學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經歷,其中城鎮(zhèn)義務教育學校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教師晉升高級教師應有農村學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經歷。教研人員每年應到農村學校開展調研、教研、培訓等工作。

第九條 晉升一級教師,須參加省公務員局、省教育廳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水平考試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績。

第十條 學歷、資歷要求

1.申報正高級教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報高級教師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有博士學位,并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福建省高級職稱報考;或者具有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并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飘厴I(yè)學歷,并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報一級教師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備碩士學位,并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并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學??飘厴I(yè)學歷,并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學歷,并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報二級教師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在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見習1年期滿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飘厴I(yè)學歷,并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學歷,并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報三級教師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備大學??飘厴I(yè)學歷,并在小學、初中教育教學崗位見習l年期滿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學歷,并在小學教育教學崗位見習l年期滿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 正高級教師條件

第十一條 教育工作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職業(yè)理想和堅定的職業(yè)信念,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善于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將德育有效融入課堂教學,為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發(fā)揮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學生中享有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任現職以來承擔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準確把握學生成長規(guī)律,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tài),關注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形成良好班風學風。

3.積極參與社會教育活動,與社區(qū)和學生家長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對學生的教育成長、學校教育工作和社區(qū)教育發(fā)展提出建設性意見。

4.教育工作業(yè)績突出,學生評議滿意率達85%以上;任現職以來年度績效考核至少1次為優(yōu)秀等次;所帶班級獲得市級

以上表彰獎勵,或個人獲得縣級以上綜合表彰或市級以上教育教學專項表彰。

第十二條 教學工作要求

1.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論素養(yǎng),深入系統(tǒng)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yè)知識。

2.根據課程改革目標和學科特點,改革本學科的教育教學 *** ,教學經驗豐富,教學藝術精湛,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

受到學生普遍歡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認。

3.積極開設選修課程或開發(fā)地方、校本課程,能獨立指導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綜合實踐活動等。

4.在市級以上開設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級以上開設,并獲得好評;或獲得市級優(yōu)質課、教學技能競賽一等獎以上或省級二等獎以上。

專職從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員,在總結和推廣教學改革經驗,組織區(qū)域教研活動,指導學校開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績顯著。在市級以上開設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級以上開設,對提高本地區(qū)學科教學質量做出顯著成績。

專職從事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能聯(lián)系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推進現代教育信息技術與課程資源整合。在市級以上開設學科講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級以上開設;編制多媒體教學軟件或 *** 信息技術與學科整合課例獲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以上。

第十三條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創(chuàng)新意識和教科研能力強,掌握教學改革和發(fā)展的最新動態(tài),形成獨特的教學思想,在課程、教學和評價等方面取得創(chuàng)造性成果并應用于實踐。

2.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級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主持并完成國家級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

3.撰寫并公開發(fā)表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發(fā)表。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撰寫并公開發(fā)表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發(fā)表。

第十四條 示范引領要求

1. 發(fā)揮指導者在推動學校發(fā)展、促進學科建設,推廣和應用先進教育理念工作成績顯著,在本地區(qū)教師隊伍中享有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

2.具有主持和指導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學團隊的成長和發(fā)展中發(fā)揮關鍵性作用,指導培養(yǎng)3名以上青年教師在思想政治素質、業(yè)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取得顯著進步。

3.積極參與“送教下鄉(xiāng)”、“送培下鄉(xiāng)”活動,受到基層教師的歡迎和好評。

第四章 高級教師條件

第十五條 教育工作要求

1.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善于根據學生年齡特征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將德育融入課堂教學,積極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2.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tài),關注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與學生家長聯(lián)系溝通良好。

3.教育工作業(yè)績較突出,學生評議滿意率達80%以上;所帶班級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獎勵,或個人獲得校級以上綜合表彰或縣級以上教育教學專項表彰。

第十六條 教學工作要求

1.具有新課程教育教學理念,理論基礎、專業(yè)知識和專業(yè)技能堅實,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教學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

2.積極開設選修課程或開發(fā)校本課程,能指導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綜合實踐活動。

3.在縣級以上開設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3次以上,并獲得好評;或獲得縣級優(yōu)質課、教學技能競賽一等獎以上或在市級以上優(yōu)質課、教學技能競賽中獲獎。長期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在校級以上開設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3次以上。

專職從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員,工作以來在中小學從事教學工作累計3年以上。在市級以上開設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5次以上,對提高本地區(qū)學科教學質量做出一定成績。

專職從事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工作以來在中小學從事教學工作累計3年以上,能聯(lián)系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推進現代教育信息技術與課程資源的整合。在市級以上開設學科講座3次以上;編制多媒體教學軟件或 *** 信息技術與學科課程整合課例獲市級二等獎或省級三等獎以上。

第十七條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教科研能力,積極參與課程改革、教學 *** 等方面研究,在素質教育創(chuàng)新實踐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2.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完成縣級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長期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主持完成校級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主持并完成市級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

3.撰寫并公開發(fā)表1篇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長期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撰寫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1篇并收入縣級以上教育教學論文匯編。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撰寫并公開發(fā)表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3篇以上。

第十八條 示范引領要求

1.具有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教學團隊建設中發(fā)揮骨干作用。指導培養(yǎng)2名以上青年教師在思想政治素質、業(yè)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取得進步。

2.積極參與“送教下鄉(xiāng)”、“送培下鄉(xiāng)”活動。

第五章 一級教師條件

第十九條 教育工作要求

1.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

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征和思想實際,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2.有較豐富的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經驗,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者除外),能夠與學生和學生家長進行有效交流,關注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

3.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務,學生評議滿意率達80%以上;所帶班級或個人獲得校級以上表彰獎勵。

第二十條 教學工作要求

1.對所教學科具有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積極踐行新課程理念,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準、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 *** ,積累了一定的教學經驗。

2.備課認真,課程教學目標清晰,課程設計完整、重點明確,教學效果較好。

3.能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開發(fā)學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開設校級以上公開課的經歷,在高水平教師的指導下,參與開設選修課程或開發(fā)校本課程。

5.在培養(yǎng)指導青年教師提高業(yè)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績。

第二十一條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一定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積極承擔教育教學研究任務,主動進行教學反思和總結,在素質教育創(chuàng)新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經驗。

2.撰寫本學科教育教學論文1篇并收入縣級以上教育教學

論文匯編。長期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撰寫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文章1篇并收入校級以上教育教學論文匯編。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撰寫并公開發(fā)表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1篇。

第六章 二級教師條件

第二十二條 教育工作要求

1.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 *** ,將德育融入課堂教學,引導學生養(yǎng)成良好行為習慣,幫助學生進步。

2.勝任班主任工作,關注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成長。

第二十三條 教學工作要求

1.具有所教學科必備的專業(yè)知識,能夠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準、教材,正確傳授知識和技能。

2.虛心接受其他教師的指導,備課認真,課程教學目標明確,課程設計合理,勝任教學工作。

第二十四條 教科研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教學研究 *** ,積極參加教育教學研究和創(chuàng)新實踐。

2.主動進行教學反思,撰寫1篇教學經驗總結。

第七章 三級教師條件

第二十五條 教育工作要求

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 *** ,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協(xié)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條 教學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知識,基本掌握所教學科的專業(yè)知識和教材教法。

2.虛心接受其他教師指導,能夠完成所教學科的教學工作。

3.積極參加校本教研活動,主動進行教學反思,撰寫1篇教學總結。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晉升一級教師須參加評審委員會組織的說課講課;晉升高級、正高級教師須參加由評審委員會組織的說課講課、面試答辯等。

第二十八條 中小學教師(除所學專業(yè)為小學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學教師外)申報評審學科與所學專業(yè)原則上應一致。申報評審學科與所學專業(yè)不一致的,要參加省教育廳委托有關高校組織的相應學科本、??浦饕n程進修,并取得結業(yè)證書;或參加省教育廳委托有關學校組織的轉崗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

第二十九條 擔任少先隊大隊輔導員,中心小學、中學中層以上干部、年段長、教研組長、生管教師、課外活動校級優(yōu)秀輔導員、完全小學校領導、教導,視同班主任崗位。

心理健康專職輔導教師、實驗教師及沒有班主任崗位設置

的單位人員,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條 綜合表彰指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優(yōu)秀 *** 員、杰出人民教師、模范教師、教育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農村教師、師德標兵、“三八”紅旗手、巾幗建功標兵等。

教育教學工作專項表彰指中小學優(yōu)秀校長、優(yōu)秀少先隊輔導員、優(yōu)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先進個人等。

班級表彰獎勵指獲先進班集體、優(yōu)秀團支部、優(yōu)秀少先隊中隊等榮譽稱號。

第三十一條 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所屬教育教學研究機構。校級指中心小學、普通中學以上。

第三十二條 教師晉升職務須完成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單位)規(guī)定的教育教學工作量,且平均每學年教學工作量為中學不少于320課時、小學不少于480課時。中心小學、普通中學校級正職領導不少于上述標準的1/3;中心小學、中學校級副職領導及完全小學校長不少于上述標準的1/2;中心小學、普通中學中層干部不少于上述標準的2/3。

教研、電教等人員以及心理健康專職輔導教師、實驗教師工作量按工作日計算(一天為一個工作日),其中進修學校教師和心理健康專職輔導教師不少于190個工作日,教研、電教人員等不少于230個工作日。

第三十三條 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目錄”、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來源期刊” 所列的刊物。主編、參編經全國中小學教材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教科書,可視同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1篇論文。

公開發(fā)表的論文指在具有CN刊號的教育類、學科類學術刊物上發(fā)表文章,限獨立撰寫或之一作者,不含增刊、???、專輯、副刊、特刊、一號多刊、報紙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可視同在CN刊物上發(fā)表論文1篇(符合以下多種情況的,也只視同1篇):

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學研究》、《福建教育督導與德育》上發(fā)表2篇論文。

2.直接指導的學生參加學科奧賽或創(chuàng)新大賽獲全國二等獎以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省特奧會上獲獎。

3.美術教師創(chuàng)作的美術作品參加省文化廳、省教育廳或省美協(xié)主辦的美展并獲得二等獎以上獎勵,或被省級以上美術館收藏。

4.音樂教師創(chuàng)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級電視臺(含省教育電視臺)播放或經正式出版部門出版發(fā)行達3件以上。

第三十四條 本標準條件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

第三十五條 長期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指在城鎮(zhèn)(含鎮(zhèn)所在地)以外中小學任教滿10年且現仍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

教師。

第三十六條 本標準條件中有關任職條件均要求為任現職以來。

第三十七條 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級。

第三十八條 本條件由省教育廳職改辦和省職改辦負責解釋。

福建省職稱評審條件

福建省職稱評審條件如下福建省高級職稱報考

1、中級職稱評審工程師、政工師、會計師、經濟師等的條件:

(1)學歷、資歷要求:具有大?;虮究茖W歷福建省高級職稱報考,取得助理級職稱后福建省高級職稱報考,從事申報系列專業(yè)工作滿4年;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取得助理級職稱后,從事申報系列專業(yè)工作滿2年;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不受資歷的限制;技能人才獲得 *** 職業(yè)資格或職業(yè)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

(2)論文要求:取得助理級職稱后,近四年發(fā)表的論文,正文不少于2500字,查重綜合不超30%,單篇不超20%;發(fā)表于外部有效期刊雜志獨著或合著之一作者論文1篇、發(fā)表于公司技術論文集獨著或合著之一作者論文2篇。

(3)其他材料要求:技術工作總結一篇,2000字以上;助理職稱證書掃描件;畢業(yè)證、學位證書掃描件。

2、副高級職稱評審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高級政工師等的條件。

(1)學歷、資歷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取得中級職稱后,從事申報系列專業(yè)工作滿2年;具有本科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取得中級職稱后,從事申報系列專業(yè)工作滿5年;技能人才獲得高級 *** 職業(yè)資格或職業(yè)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

(2)論文要求:取得中級職稱后,論文為近5年發(fā)表,正文不少于2500字,查重綜合不超30%,單篇不超20%,發(fā)表于外部有效期刊雜志獨著或合著之一作者論文1篇。

(3)其他材料要求:技術工作總結一篇3000--4000字;工程師職稱證書掃描件及發(fā)文、畢業(yè)證、學位證書、任中層后全部任職文件掃描件;業(yè)績證明材料掃描件。